摘要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却一再突破法律红线,通过隐蔽的欺诈骗保行为骗取医保基金。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国积极开展立法并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然而,我国医保领域立法尚处初步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的考核制度、健全医保信用体系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制的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