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经济的数字化发展给全球带来了深层次的税收挑战,为应对挑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数字税双支柱方案,英、法、意等国率先单边开征数字服务税。但由于开征国的数字税制对国际数字型企业具有歧视性,缺乏协调的单边数字税体系往往会遭到跨国数字型企业实际所属母国的反对。目前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主要推动力之一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其他国家所采取的单边数字税收将影响中国未来数字跨境贸易的开展或准入,对中国现有税制带来实质性的挑战。为此,中国政府与相关数字型企业应积极应对国际数字税冲击,主动多渠道参与到国际数字税改革协商工作中,审慎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税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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