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了探讨唐氏筛查在孕妇产前诊断中的必要性。方法选择2014年5月2017年5月于我院进行产前诊断的妊娠中期孕妇148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将全部孕妇随机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两组各有孕妇74例,对照组孕妇未接受唐氏筛查,研究组孕妇接受唐氏筛查,比较两组孕妇的妊娠结局。结果对照组74例孕妇唐氏综合征发生率是2.7%,研究组74例孕妇唐氏综合征发生率是6.76%,两组对比存在一定差异,但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唐氏筛查在孕妇产前诊断中判断其有无异常妊娠结局上有重要意义,能够提高孕妇产前诊断的异常检出率,可减少或防止先天缺陷,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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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