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退役军人是我国重要的人力资源,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服役期间军人为了我国的国防安全作出了"特别牺牲",退役后在"专业主义"主导的现代社会却常因缺乏专业技能而面临生存困境。因此,国家有义务对退役军人进行教育补偿。国家对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补偿的基本范围主要包括提供适合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项目;架起与企业的桥梁,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提供创业培训等服务。为了实现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教育补偿,国家需要尽快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补偿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建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退役军人教育补偿体系;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构建人性化的经费资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