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减少冲动离婚、草率离婚等离婚事件的发生,加强离婚调解、增强司法和谐,我国的司法机关在离婚案件的调解中合理借鉴离婚冷静期制度。我国是从2021年在《民法典》中明确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应用,但在实际上,关于离婚冷静期在诉讼离婚中的应用研究已经开展了将近四年的时间,其理论与实践已经相对完善,诉讼离婚冷静期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但是,由于目前还没有与诉讼离婚冷静期相配套的制度,导致其实际使用过程中对法官的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提出较高的要求,并且相关推广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提高诉讼离婚中离婚冷静期适用性,需要了解其利与弊,掌握应用现状,进而提出合适的借鉴适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