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制度化的治本之策。其现实动因在于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进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任性空间,建构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及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其优化路径为构建巡视、派驻、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强化对监察委员会的制约与监督;制定监察官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铁军;健全相关权利保障救济机制;修改完善相关配套法律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必将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走出一条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之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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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