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指出,青少年处于身心剧烈变化阶段,易误入歧途,也易重返正途.“大海,从不拒绝走过弯路的小溪.”我国多年来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特殊立法保护.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出台,增设了多种分流方式,使诉前程序分流有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但传统追诉模式呈现“流水线”异化趋势,分流机制如何付诸实行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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