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西省民政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下称"一法一条例")颁布、修订和通过以来,积极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民政系统负责的残疾人工作任务;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涉残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密切配合协作,与省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和亮眼成绩,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