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人才的必备素质,是法律职业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有相应的职业伦理来匹配。当前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机制很不完善,体现在:大学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设计存在较大缺陷;相关教材和师资队伍严重不足;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考核机制欠缺;法律教育中存在急功近利思想等。应确立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目标,制定合理的教育方案,建立科学的教材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课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