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约车与共享经济相伴而生,其高效、快捷、即刻的商业化模式弥补了传统巡游车轨交不均衡、供求错配的短板,同时也孳生出网约车市场规制力度判断问题。基于此,规范分析网约车市场规制,厘清规制者的决策依据。研究发现,网约车作为准公共物品具有一定外部性,其中正外部性体现在网约车的引入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调整市场供需结构、改善就业市场环境等,负外部性表现于网约车的兴起加重了地区路况和环境"负担",这些潜在因素恰是影响规制力度强度的重要因素,从而表现为各地网约车规制力度呈现出"此起彼伏"的多元化特点。

  • 单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