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2003年10月,黑龙江垦区第一座民资兴建的水库——皖峰水库竣工。 这座水库位于八五四农场境内,由民营企业新鑫公司斥资170万元兴建,采用了国际上私营公司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通行的BOT机制:建设-运营-移交。即新鑫公司在水库建成后负责水库灌区供水,由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四分公司(简称“八五四分公司”)负责收取灌区水旱田地租差价,每年返还给新鑫公司。累计返还达420万元时,水库及其全部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八五四分公司,届时新鑫公司自动丧失经营权。 皖峰水库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县八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