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营商环境评级整体呈现“东强西弱”之势,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对应。但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与营商环境评级并非总是正向联系。营商环境本质是一地的制度环境,作为制度供给主体的地方政府服务能力的强弱决定着营商环境的良莠。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地区的地方政府除了发展资源禀赋以外,其高阶运行的政府服务能力才是其营商环境评级领先的深层原因。以“制度-能力”框架分析营商环境相对落后地区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落后的表征,总结可资营商环境相对落后地区借鉴的先进地区经验,有助于推动我国整体层面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