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通告[2019]100号为方便市外群众来杭办事需要,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提前报备、次数控制、急事通行"的原则,实施"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便民利民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