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作用,离不开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支撑相比于场内市场近年来的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底,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规模仅为1.2万亿元,其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革,《证券法》赋予了区域股权市场明确的法律地位,发展好区域股权市场是增强资本市场枢纽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新《证券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转让提供场所和设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