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分批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根据公告,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