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6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是新一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制定的第一部浦东新区法规,也是继《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后,又一部围绕绿色生态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