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简要】刘某与周某为夫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临时救助。某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依据未加盖公章的《核对报告》,以刘某不属于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且名下有东风牌小汽车一辆为由,以自己名义对周某作出《临时救助不予批准告知书》。刘某、周某不服该告知书,向某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