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法律文件中提出彩礼返还问题的相关规定,但是具体内容中仅规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对相关的数额并未作要求,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该规定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随着民间彩礼纠纷案件的日益增长,各地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回纠纷的处理不约而同地根据当地风俗、过错推定、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等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将彩礼按比例划分给双方,对法官的判决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严重影响。解决彩礼问题引发的不正之风,应当通过明确相关法律概念、明确生活困难的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调解的适用和发挥案例指导作用等来破解司法实践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