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要旨在于确立一种“全面预防与协同治理”的复合监督机制。当前,预防性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中显现出信息壁垒长期存在、监督职责难以厘清和履职情况不易判断等案件办理难题。为有效破解以上问题,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完善监管职责认定和履职情况判断规则,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建立危机防范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扩大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