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战略需要战术(法律方法)的配合"是一个中国语境的命题,因为该命题在西方的含义是颠倒过来的:"法治战术(法律方法)需要法治战略的配合"。西方是先有细腻的法律方法或技术,然后才出现了法治战略。然而在中国,首先是政治上开启了法治战略,然后发现政治上法治战略与法学上法律方法、技术是割裂的,在法治战略中没有法律方法的位置,战略布局没有战术的配合。当我们思索法治战略与战术结合的时候,却又发现很多西方政治家提出了警惕法律方法在法治战略中走向极端的问题,认为过于细腻的法律方法很可能引领思维走向法治的反面。在中国,因为法治战略中没有法律方法而难以推进法治,因而需要提醒把法治战略与法律方法、技术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学习到西方法治的经验,并使法治在中国发扬光大。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