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郑重宣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力量之源。全会在政治上、战略上、全局上系统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开创性地提出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和必须坚持贯彻的总体要求,擘画了新时代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宏伟蓝图。全会首次提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强调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制度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固基石,坚定制度自信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出发坚持和完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制度体系,由此开启了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新征程。

  • 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