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辑,你好:我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国企工作,双方签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5个月,入职后不久就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试用期满前,公司经考核认为我不符合录用条件,遂将我解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嘱咐说尽管你不符合申请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也应该去办理失业登记。我怕"丢面子",不想去办。请问,办理失业登记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