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典范,"枫桥经验"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逻辑。从制度的文化—认知性要素入手,区分出3种社会治理形式:具体化的治理、符号化的治理和制度化的治理,它们分别强调嵌入性的文化形式、文化的语义符号性和制度框架制约下的文化。在具体化的治理中,文化资本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的社会治理与卡里斯马权威有着密切关系。在符号化的治理中,意识形态色彩十分浓厚,文化的语义符号性从正反两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制度化的治理中,需要重视传统社会中制度对文化的制约作用,以法治化思维和制度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