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习作的功能归纳为"表达与交流"的需要,希望我们的写作教学"要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自由自在地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在说真话、说心里话,抒真情、抒实实在在的情中,以文字记录的方式,满足个人表达需求。因此,笔者认为,在习作指导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