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在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正式确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但这项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问题的存在导致其在实践中并未取得良好的运行效果。因此,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相应的解决对策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