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李伟、张娜的《论重大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一文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共享中存在信息获取内容的非必要性、信息获取主体的非授权性、信息登记传播的非隐私性、信息获取使用的非程序性以及信息泄露侵权风险。在重大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获取应该遵循程序法定原则,认定只有法律明确授权的机构才能收集个人信息,获取信息内容应当以必要性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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