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尤其是甲类或乙类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突发的紧急情况中,对确诊或疑似病人以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是当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最直接、有效的防控手段。在我国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为主要目标的进程中,隔离措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由法定主体按照正当程序与法定原则迅速展开。但是,无论2003年"非典"期间还是2019年爆发的新冠肺炎中的防疫措施尤其是隔离措施上,各级执法部门均存在执法不严或执法过激等问题,使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在此期间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在理清传染病防治中隔离措施的法理基础的前提下,分析当前我国突发传染病防疫方面存在隔离措施中公民权利保护缺失与行政程序不当造成行政权力滥用等问题,并对隔离制度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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