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客观评价珲春盆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采集310组土壤样品,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地质累积指数法和潜在生态危害评价法等进行了重金属污染评价,采用主成分分析评价了研究区重金属含量水平。结果表明,参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研究区各乡镇综合污染指数在清洁和警戒级别,污染水平较轻,但哈达门乡的Cr、英安镇的Cr和Cd超标率较高,达到10%以上。地质累积指数以吉林省土壤背景值为参评标准,Hg的超标相对突出,在马川子乡地质累积指数较高,超标率达到32.43%。潜在生态危害指数较小为轻微等级,只有马川子乡均值超150,达到中度危害等级,其余乡镇均为轻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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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