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分类体系如何更加科学合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既有的分类体系,无论是按教育功能或高校职能划分,还是按人才培养类型划分,均过于关注外部需要,忽视了人自身特质及其要求。步入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教育促进人的全面、自由与和谐发展被置于突出地位。人格类型是人才培养的基础,也是高校分类的重要依据。在以往的高校分类框架基础上,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新设想,可以将高校划分为研究型、艺术型、管理型、应用型、创业型和技能型六种类型。它们既相对独立又互有交叉。新分类体系有助于纠正高校功利化和同质化发展倾向,推动高等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