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侦探小说立足现实,建构了一个超越于现实的关于法治的理想形态,在情法悖论中追求法律至上,在阶级对立中追求平等,在权力肆意妄为中维护权利,既饱含社会批判,又充满理想主义情怀,呈现出沉重黑暗的现实与理想化法治设计的两极张力。由于本土文化的强大渗透力,侦探小说未能脱尽公案文学的桎梏,并深受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侦探小说从产生到发展的过程中,法治并非作家的主要追求,但从客观效果看,侦探小说的法治建构可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从批评者到维护者,讨论者都认可侦探小说在法治上的价值。在时代精神感召下,侦探小说作家通过创作充分表达了对法治的向往,这是对所处时代法治潮流的积极呼应。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