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毗连区是沿海国维护海洋权益、开展海上执法的重要海域,却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八大海域中法律规范最简单、司法实践最稀缺的海域,长期以来存在规范性质不清、权限边界不明的顽疾。国际法院2022年4月21日对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加勒比海主权权利和海洋空间案”作出的判决是有史以来国际裁判中的“毗连区第一案”。尽管该案推理存在一定的司法缺陷,但法院仍然在《公约》毗连区制度的习惯国际法性质、毗连区的设置与划界、毗连区管制目的方面作出了司法创新。这与法院追求《公约》普遍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政策取向不无关系。中国支持《公约》的普遍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可先暂时不删除安全管制目的,但需要防备其他缔约国对这一规定提起强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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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