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错价,责任谁来负?

作者:朱兵
来源:人民调解, 2021, (04): 40-42.
DOI:10.19380/j.cnki.cn11-2790/d.2021.04.015

摘要

<正>纠纷背景2018年10月某日,赵某在上海市金山区某家纺店看中一款床垫,看到床垫标价只有2100元,决定买下。之后,赵某交付床垫款,收银员开具了收据,并承诺7个工作日将床垫送至赵某处。次日,赵某接到家纺店电话,称赵某所购买的床垫标价错误,希望赵某补足1000元差价,赵某拒绝。店员表示,若赵某拒绝补足差价,则不能给赵某送货,双方为此在电话中发生口角。之后,赵某以家纺店拒绝交付已购买商品且店员态度恶劣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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