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检委会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组织机构不完善,决策程序行政化,不符合司法规律。决策机制具有封闭性和局限性,决策程序缺乏平等性和自由性,决策过程缺乏外部监督,不利于发扬民主,影响决策效能。优化检委会运行机制的关键是淡化"议案"程序的行政色彩,体现司法规律,增强决策机制的开放性、广泛性、平等性和自由性,促进与会意见的多样性、讨论的争议性、决策的综合性,使审议工作向会前延伸,督办工作向会后延伸,从整体上提高检委会决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