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9年8月3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我国经历了十余年市场行为和行政法规的磨合调整,如今我国的招投标活动已经处于比较成熟的运行阶段,关于招投标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也基本完善,一个"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招投标环境正在逐渐形成,对我国招标采购行业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评标的过程、招标结果有质疑时,对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和投诉,是法律赋予投标人的合法权利,招标从业人员需要认识产生争议的根源,从根本上减少产生争议的因素,适当的解决各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