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多中心"的、强调自治的科研诚信治理体系包含四类治理主体:议会、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和非营利性慈善机构。《维护科研诚信协约》是英国科研诚信领域的基本框架协议,2019年版本更加重视承诺、问责,以加强协约的执行力度。建议在我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中,落实科研机构的法人主体责任,增加科研诚信透明度,重视科研诚信文化环境建设。

  • 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