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发展,金融领域呈现出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可以说金融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提高金融体系效率和增加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可获得性的重要动力与来源。与此同时,金融创新产品因其产品结构的复杂性、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风险的不确定性与叠加效应等特征,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出新的挑战。如何有效平衡金融创新风险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成为各国对金融科技创新行为进行监管的重点与难点。为此,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监管沙箱政策、催化剂项目等金融产品干预措施,力求金融监管最终目标的实现。在此背景下,建议我国应积极借鉴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产品干预措施,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产品干预制度,正确处理金融创新行为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之间的矛盾。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