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权利法案》是世界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律文件之一,但中文文献却一直缺少对《权利法案》的深入的研究。在传统解读中,《权利法案》的接受被视作威廉获得王位的前提,其内容只是对《大宪章》以来的英国“古老自由与权利”的重申。更深入的解读表明,《权利法案》并不构成议会授予王位的交换条件,其中大多数的权利条款也并非“古代宪法”的复辟,而是在革命过程中确立的“新权利”,在根本上改变了英国传统宪制的权力格局。诉诸“古代宪法”话语的传统叙事,既源自普通法法律人在制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更来自英国的新兴有产阶级重建政治新秩序的现实考量。《权利法案》所确立的议会主权原则,构成了对“古代宪法”和“君权神授”的双重否定,因此有理由被视作英国“现代宪法”的开端。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