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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保护范围应以其权利基础的正当性为边界
作者:蔡伟
来源:
人民司法
, 2019, (35): 8-10.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35.004
摘要
被控侵权标识与权利商标在外观上构成近似,但因为被控侵权标识含有禁用元素,则不应纳入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否则等于变相承认权利商标对禁用元素的垄断,不正当地扩大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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