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控侵权标识与权利商标在外观上构成近似,但因为被控侵权标识含有禁用元素,则不应纳入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否则等于变相承认权利商标对禁用元素的垄断,不正当地扩大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