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产权理论析金融创新与监管

作者:金晓晨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13, (01): 110-112.
DOI:10.13504/j.cnki.issn1008-2700.2013.01.005

摘要

支持创新或监管的理论各有道理,又各有盲点。从法学角度分析,创新代表着对财产权的自由行使,监管代表着以限制财产使用权的方式对已由单纯的排他性占有转变为具有抑制他人能力的资本的制约,双方理念的碰撞推动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在中国,限制使用权避免了由市场本身引发的危机,但强迫或引导参与者进行特定交易又会引发问题,因此须谨慎对待强制交易,尽管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调控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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