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控制权理论,构建了一个“委托方—监督方—代理方”三层次的理论框架,对我国土地管理困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尽管中央政府通过控制权分配,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地方政府的用地行为,以期达到保护耕地的目标,但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变通、合谋等隐蔽形式敷衍、软化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使保护耕地的“刚性”约束变为“软约束”,最终陷入土地管理困境。本文引申出的重要启示,中央政府建立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完全改变地方政府的以地谋利行为,应该赋予农村集体更多土地财产权利,从根本上降低地方政府以地谋利、以地生财的空间,进而化解土地管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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