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癌化疗药物由于具有细胞毒性,可对药师、护士等工作人员构成潜在的健康危害,因此,医疗院所应提供负压洁净室系统、层流抽风柜、调剂作业标准与个人防护措施,以尽可能降低暴露,维护员工健康。台湾各级医院对此已有相应规范,属于医院评鉴重点项目。因化疗药物导致工作人员的疾病也已纳入职业病种类表中,能够得到补偿。本文报告一位药师因脱发就医,检测出尿与发中铂含量增高,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与减少劳动能力"赔偿,合并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以脱发和化疗药物暴露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由,判决原告胜诉。本文就判决意旨与医学文献进行讨论,探究此案之医学事证,允为借镜。此外,由于"职业病"之概念与大陆尚存差异,故本文仅供参考。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