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函[2010]25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粤建规[2010]8号请示收悉,批复如下:一、同意《珠江三角洲地区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