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年,我国的网络直播和网络综艺节目便是两种现象级的网络文化形态。二者都经历了一次"井喷式"的发展历程,在生产、传播和消费上也都具备网络文化的典型特征。然而,不规范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政策的滞后却使得网络文化呈现出过度娱乐化和泥沙俱下的局面,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只有保证主流价值观念的主导地位,坚定文化自觉自信,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才能够做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 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