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网络游戏产生了一种自由的交互式影像叙事。通过视像、音乐、文字等的组合,以身份置换、形象切换、情感转移和意义移易等方式,玩家找到一种欲望的替换机制,完成多重欲望主体的自我想象。网络游戏包含的价值内涵,与主流文化既有契合之处,但也包含了诸多另类的生活趣味和文化因子。必须用规则来建构玩家共识,培育真正的游戏精神,避免出现价值沉沦和道德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