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黄浦区339-01地块改造更新项目的主要特点为充分体现"留、改、拆、建"并举的原则。对地块内留有建于1917年的上海地方审判厅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再利用;对地块棚户区进行改造,徽宁路厅西路一侧遗留棚户简屋,60%属私房搭建,环境极差,拆除改造后约368户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对地块功能更新,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地块内公安轨交分局占地面积约12855m2,办公使用的房屋大部分23层,建筑面积约14695m2,房屋设施陈旧,可更新建造一幢办公楼,节余土地用于公租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