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类非流动资产确认。商誉作为不可辨认和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的非流动资产,在企业持续经营中,不分期摊销,但每年末都要进行减值测试;发现减值的,应确认减值损失,并形成减值准备。对商誉的会计处理规定,理念上科学合理,但可行性较差,有必要继续完善,以更好地发挥资产减值准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