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高校内部管理的重心向二级学院转移,二级学院在完善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尤其是开展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后,在工作开展中书记和院长的责权界定还不明确清晰,存在一定的交叉及盲区等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深化两级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纪意识;要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力,让权力更好地在阳光下操作;要健全监督机制,通过上级的监督、内部的监督和外界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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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