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调查阶段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适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并与党长期执政相适应的制度反腐"中国模式"。监察法中认罪认罚从宽本体认识、价值所在以及其制度反腐政治正当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人权思想和实体从宽等理论逻辑的表述,对于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制度优势转化为反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从宽建议的对象、程序和效力有其独特性。为实现职务犯罪调查阶段与诉讼阶段的有效衔接,必须深入探讨其进入诉讼阶段的制度属性,配合制约及量刑建议等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