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中医药报》2022年11月30日讯: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支持中医创新技术、推进中医药使用,促进四川省中医药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按规定将三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纳入首诊医院,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促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将符合规定的中医在线复诊、药品等中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