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延安时期曾与林伯渠、徐特立、谢觉哉、吴玉章一起被尊称为"延安五老"。新中国成立后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和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又担任国家副主席、代主席。董老一生高风亮节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身居高位,却从不自视特殊,而是严格要求自己和亲属。不仅自己亲生的二子一女没有当大官、做大事,而且他对待老家亲属,也是更多的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要求他们立足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劳动者。